当时的多份接处警登记表显示,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被强行拆毁房屋内电视、空调、电脑、桌子、椅子、床等物品被损坏。
记者从100余个打官司的拆迁户中抽取15人分别独立采访。这些人均称,2014年诉讼期间,他们的房子被拆了。拆之前,他们既没签订补偿协议,也没收到法院的强制拆除通知。
除了这15人,这个改造项目还有多少民宅被绕过法院拆掉?金水区尚未公布准确数字。
局势紧迫,这或是拆迁方式变异的重要原因。负责实施征收的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曾在给拆迁户的一份答复中称,截至2014年11月底,“仅余2%未签协议”,“签订协议较早的被征收人,过渡期已两年有余,对安置房仍未建设意见很大”。
那时已滞后原计划一年多了。根据征收决定,签订协议、搬家及兑付工作应在2013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
接连的行政诉讼客观上让这一进程变得更慢。事实上,在2014年4月第一起行政诉讼开庭前,金水区政府曾多次与法院沟通,希望尽快安排案件审理。
有关部门表示系“误拆”
拆错了——这是金水区有关部门给一些拆迁户的答复。
2014年11月25日,刘馨等近10名拆迁户与南阳路街道办沟通被拆房的事。现场视频中,街道办负责人解释,拆他们房的是河南省新乡市的河南万顺拆迁有限公司。边上,一名男子自称是公司工作人员。
她们后来看到了一张落款是该公司但无盖章的情况说明。说明称,“由于部分未签协议的户主自行前期将门、窗卸掉,并且搬空搬离了房屋,致使我公司工作人员误以为该房屋是已签过协议的房屋,因此造成了个别未签协议户主的房屋被误拆”。
中国青年报记者近日联系了该公司。公司赵姓负责人说,他之前没听说过误拆的事情,并表示会尽快前往郑州,了解是否有误拆、多少户被误拆及赔偿事宜。
刘馨与街道办沟通的第二天,拆迁户肖路也收到了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虽然刘馨的楼在最西边、肖路的楼在最东边,但在街道办的答复中,他们的命运是相同的:房被误拆了。
答复称,该栋楼36户只有肖路一户未签协议,拆迁公司在对该楼进行拆除作业,对该楼进行清查时,发现该楼所有房屋均已搬空,且门窗拆除完毕,误以为整栋楼具备拆除条件将其拆除。
“一间房可能是拆错了,这么多间房,怎么都拆错了?”一名拆迁户质疑。
除了“误拆”,另一些拆迁户得到的说法是“不知道是谁拆的”。记者统计发现,前述15名受访拆迁户中,有11人表示,政府既没承认是他们拆的,也没告知拆房者是谁。
这些居民为何被绕过法院拆房,究竟是谁拆的房?金水区有关部门在采访中均不愿正面回应。
金水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办公室贾姓主任在电话中表示,此事由区委宣传部解答。当记者提出与其见面采访,他表示不方便。
而面对记者的数次追问,南阳路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单丙星始终只说一句话:请联系区委宣传部。
2022-02-1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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