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庭审继续进行。这一天,副区长来了。
“副区长就副区长,副区长也是个区长嘛,总比来其他人糊弄强。”孔光说,拆迁户有点失落,但无可奈何。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对于这个房屋征收决定,金水区2014年至少100余个拆迁户向法院提起13起诉讼。庭审共3次,副区长出庭两次,区长均未出庭。一次,副区长曾解释称,区长当天有重要活动。
在多份判决书记载的诉讼请求中,拆迁户主要认为,房屋征收决定存在程序问题、征收补偿不合理、政府信息不公开,还存在用断水断电等方式逼迁的情况。
对此,金水区政府出具一系列证据,以证明房屋征收决定合法,且给予的补偿依法依规,甚至还高出国务院规定的标准。
郑州中院最终没有支持拆迁户的请求。不过,这份判决的诞生有些特殊:判决日期距受理案件已时隔1年。而正常情况下,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
官司还打着,房没了
2014年下半年,坏消息开始在拆迁户中蔓延:一些在打官司的人,房子还是被拆了。
刘馨一度以为法律是护身符。根据有关条文,强拆房屋的唯一合法途径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请,再由法院作出裁定。
如果拆迁户已提起行政诉讼,对于此时的强拆申请,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
长期代理拆迁案件的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认为,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后,如果政府还没有作出“房屋补偿决定”,那么,政府连申请强拆的条件还不具备。
“肯定没有经过法院许可。”郑州中院行政庭有关法官近日向中国青年报记者确认。
但刘馨还是被拆房了。刘馨回忆,2014年11月12日凌晨两点左右,她接到邻居的电话,说“你家被拆了”。
刘馨那时在外租了一套房子,进市区得乘坐1小时的公交。她说,自己是本栋楼唯一没签补偿协议的拆迁户,整栋楼已停水断电,有的楼梯也被毁坏。
“上洗手间,就去离我们家不远的医院。洗澡就去公共澡堂,洗衣服去朋友家。”刘馨称,由于回家没法正常生活,她后来只好在外租房。这也是其他一些拆迁户的做法。
警方受案回执显示,天亮后,刘馨报了警。楼房共5层,她家位于3层,而现场照片中的楼只剩两层,两层之上是一堆废墟。
白祖家的房子早一些被拆。2014年11月3日,他报警称房子在夜间被拆。住房是金水区工商局的家属楼,三室两厅,实际面积100来平方米,“算大房子”。
2015年1月30日,记者在金水区寺坡六里屯一带看到,原先金水区工商局家属楼的位置已成一片平地,6层楼房已经看不见了。一些工人、挖掘机正在附近作业。
根据多名在打官司的拆迁户提供的原住址,记者近日进行了走访。但是,其位置如今要么是平地,要么是一片废墟。
2022-02-1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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