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出通知,农房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围。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本期观点:为农民财产织就“保护网”、树立“防火墙”。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在“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纳入全国统一不动产登记体系”政策试点半年后,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最新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面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同时,把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
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破除农业户口、非农户口的藩篱,是为了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填平不公出台的。在这个时候,实施农房纳入不动产的制度,一定程度上是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有效对接。而且从媒体报道来看,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过不少占用更多农民房屋和宅基地的实例,有地方依然会打着推进城市化的幌子窥视农民的那点财富,容易给农民带来伤害。
所以,农房纳入不动产、宅基地纳入不动产,意味着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在城市里一样,也是不能随随便便就征收的,需要确保所有者的利益。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定寰分析,这项政策出台的最主要意图就是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
胡定寰:主要有三点政策上的原因。首先,现在农村有大量的外地资本进入农村土地市场,它们借助新农村的建设的能力,有些甚至用和地方官员的关系,大量的圈地,搞房地产投机。这种做法会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会导致很多民事纠分。第二,我们国家的农民进程运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有部分的农民长期居住在城市,也不一定要回到原来的农村,不一定需要原来的住房,因此完成了登记和发证以后,就可以合法的上市。这样有人特别是他们的邻居可以买住房。第三,在大数据时代,有利于政府掌握微观数据,以便作出更多的宏观的政策服务。
关于此话题,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此评论。
经济之声:国家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出台政策,把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
李国祥:不动产登记是国家早已部署一项工作,现在正是工作启动的重要时机。这是我们国家要长期经历一项制度,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对农村房屋要纳入到城乡一体化当中去,进行登记。这为我们国家整体改革会提供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也是我们国家改革的重要步骤、重要内容。
经济之声:把农房和这种宅基地上,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放进不动产登记的范围,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呢?
李国祥:考虑是多方面的,重点则是与我们的农村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直接相关。我们在农村调查的时候,有的地方通过把房屋纳入到统一登记之后,农民的房屋的使用权就可以到银行做抵押了。如果过去不进行登记,有的房屋到银行贷款的时候作为抵押物,银行不放心,如果银行派人测量、去看,这个房屋是不是他家的,这就很难说清楚,也出现过农民拿自己房屋的使用权反复做抵押,这给银行带来了风险,这就使得银行不愿意用这个作为抵押物来给他进行贷款,所以它对盘活整个农村资源要素,特别像房屋、土地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当然农村的人口在变动,农村的房屋呈经营态势,允许试点,在集体内部可以进行交易。当然,如果将来进行交易,需要登记,过去我们在农村调查的时候,农民说你们的城里的房屋有房产证,那么我们农村的房子为什么不能做抵押,我们在交易的时候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得不到确认。所以,登记是非常有意义的,这有助于更好实现农民的各项权利,也有助于更好把农村的房屋土地盘活。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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